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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独立:活到100岁的代价
在我的早年生活中,从来没有目睹过严重疾病或者老年生活的种种难处。我的双亲都是医生,身体健康、强壮。他们从印度移民到美国,住在俄亥俄州的雅典(一个面积不大的大学城),在那里养育了我和妹妹。我的祖父母还在印度,并不与我们在一起生活。与我有交集的老人是一位女士,跟我们住在同一个街区,我上中学时她曾教过我弹钢琴。后来她病了,不久就搬走了。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因此,老年生活的境遇完全不在我的感知范围以内。
我后来和凯瑟琳结婚了。我了解到,爱丽丝奶奶生长在宾夕法尼亚州一个以鲜花和蘑菇养殖闻名的乡镇。她的父亲是花农,在面积达数十亩的温室里培植康乃馨、万寿菊、大丽花。爱丽丝和她的兄弟姐妹是她家的第一批大学生。在特拉华大学读书期间,爱丽丝结识了土木工程系学生里奇•霍布森。由于碰上了大萧条,他们直到大学毕业6年后才有能力结婚成家。早先由于工作的原因,他们经常搬家。后来他们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的吉姆成了我的岳父。里奇供职于陆军工程兵团,是大型水坝和桥梁建设方面的专家。10年后,他得到升迁,在华盛顿特区郊外的司令部工作,并一直工作到退休。他们把家安在阿灵顿,买了一辆车,到处游玩,同时,换了一所更大的房子,送两个天资聪颖的孩子上了大学。做这些事,他们都是用自己积攒的钱,无须贷款。
在一次去西雅图出差的途中,里奇突发心脏病。他原本有心绞痛的病史,胸痛偶尔发作时,他会服用硝酸甘油片应急,但这一次没有奏效——1965年的时候,医生们没多少绝招对付心脏病。在爱丽丝赶到医院之前里奇就死了,只有60岁。当时爱丽丝56岁。
凭着陆军工程兵团的退休金,爱丽丝能够保住她在阿灵顿的房子。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一个人在格林城堡街的那所房子里生活了20年。我的岳父母吉姆和娜恩就住在附近,但是,爱丽丝完全独立生活。她自己修剪草坪,还会修理水管。她和她的朋友波莉一起上健身房。她喜欢缝纫和针织, 为每位家人缝衣服、织围巾,还制作红红绿绿的圣诞袜子,袜筒上绣着有纽扣鼻子的圣诞老人和家人们各自的名字。她组织了一群人,认购了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全年度表演的票。她的座驾是体积庞大的雪佛兰羚羊。为便于查看仪表盘,她在座椅上放了一块垫子。她做些跑腿打杂的事,探望家人,开车接送朋友,给那些比她病痛更多的人送饭。
随着时光流逝,我不免会猜想,这样的生活她还能维持多久。她身材娇小,身高一米五几。虽然每次有人提起身高的问题,她都会发怒,但是,她一年比一年矮,体力也一年不如一年。我同她的孙女结婚的时候,爱丽丝喜笑颜开,把我拉到身边,告诉我婚礼让她多快乐,可惜严重的关节炎害得她不能与我共舞。但她仍然住在家里,独自打理生活。
当我父亲见到她,了解到她一个人生活的境况时,吃惊不小。他是泌尿外科医生,见过很多老年病人,发现他们大多独自生活,为此,他总是感到不安。老人随着身体功能的逐渐退化,许多基本生活需求都需要旁人的帮助,这一天总会到来,他为此深感担忧。作为印度移民,他联想到自己有责任把老家的老人安顿到美国的家中,抽时间陪伴他们,照顾他们。父亲是1963年来纽约做住院医生的,他逐渐接纳了美国文化的方方面面。他放弃了素食主义,约会了后来成为我母亲的女朋友——同样来自印度的儿科住院医生。虽然同属于印度移民,但她跟父亲说着不同的语言。他后来娶了她,而没让我祖父为他安排婚姻,为此使得家人遭到非议。他还是一位狂热的网球迷,做过当地扶轮社的主席,私密的朋友间还喜欢讲一些黄段子。1976年的7月4日,是美国建国200周年的纪念日,也是他最惬意的一天。这一天,在雅典县展览会的正面看台,在几百个欢呼雀跃的人的注视下,他宣誓成为美国公民。但是,有一个美国人的习俗他没有接纳,那就是对待老人和病弱者的方式——让他们独自生活,或者把他们丢给一系列无名的设备,让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日子同几乎只知道他们名字的医生、护士一起度过。这是同他的祖国印度最不相同的一点。
田园牧歌式的老年生活
以西方视角观之,我父亲的父亲所拥有的老年生活完全是田园牧歌式的。斯塔拉姆·葛文德是一个农民,住在距孟买约500千米的一个叫犹提的村庄。我们的祖先已经在这里耕作了几百年。记得差不多跟我认识爱丽丝的同时,我和父母及妹妹一起去探望他。那时,他已经一百多岁了,是我认识的最高寿的人。他拄着拐杖走路,像一棵麦秆似的佝偻着腰。他的耳朵很背, 得通过一根橡皮管对着他的耳朵高声大气地说话。他的体力有些不支,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时候,时不时需要人扶助。但他是一个有尊严的老人,头戴裹得紧紧的白色头巾,身穿熨烫过的、多色菱形图案的开襟毛衣,鼻子上架着老式的、厚厚的、马尔科姆X式样的眼镜。任何时候家人都随侍在他身边, 随时准备帮助他。他之所以受到人们的敬重,并非是因为他的年龄大了,而是人们需要在婚姻、土地纠纷、商业决策等方面请教他。他在家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吃饭的时候,我们都让他先吃。年轻人进入家门后,要向他鞠躬,并摸着他的脚祈祷。
如果在美国,他肯定会被安置在疗养院。健康专业人员有一个系统的标准来评估一个人的身体功能。如果在没有他人帮助的情况下不能如厕、进食、穿衣、洗浴、整容、下床、离开座椅、行走(所谓“八大日常生活活动”),那么,说明你缺少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如果不能自行购物、做饭、清理房间、洗衣服、服药、打电话、独自旅行、处理财务(所谓“八大日常生活独立活动”),那么,你就缺少安全地独自生活的能力。
我祖父只能满足部分基本独立测量指标,至于那些更复杂的指标,他几乎都做不到。但是,在印度,这并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他的状况并没有促使家人召开危机讨论会,也没有就如何安顿他发生激烈的争执。显然,家人能确保我的祖父继续按照他的意愿生活。我的一位叔叔和他的家人同祖父生活在一起,有一群子女、侄子侄女、孙子孙女在近旁,所以,他从来不缺少人帮助他。
这样的安排使他可以维持居家养老的生活方式,但现代社会里没有多少老人能够指望像他那样。比方说,家人使他得以继续拥有和运营他的农场——这个农场可是他白手起家建立起来的(其实连白手起家都算不上)。有一年收成不好,他的父亲几乎把所有家当都给了债主,只剩下贷款买来的12亩土地和两头瘦骨嶙峋的牛。老人死了之后,把债务留给了他的大儿子斯塔拉姆。18岁的斯塔拉姆新婚不久,就被迫在家里余下的12亩地的农场中当契约劳工。他和他的新娘一度只吃得起面包和盐,差点儿饿死。但是,他一边祈祷,一边把犁,结果他的祈祷得到了回应——收成好极了。他不仅有了饭吃,而且还还清了债务。后来,他把那12亩地扩大到了1 200多亩。他是村里最富有的地主之一,而且自己成了债主。
他先后娶了3位夫人(都死在他的前面),生育了13个子女。他强调教育、 勤劳、节俭、自己闯自己的路、信守承诺,并严格要求别人也同样如此。终其一生,他从来都是天不亮就起床。每晚睡觉之前,他都要骑着马把他的每亩地都巡视一遍。因为他身体虚弱、重心不稳,叔叔们担心他从马背上摔下来。但是,他们也知道,这件事对他很重要。于是,他们为他买了一匹较小的马,并保证每次巡视都有人陪着他。直到逝世的那一年,他都还在坚持夜巡。
如果他生活在西方,他的做法会显得荒诞不经。他的医生会说,这不安全。如果他坚持己见,然后摔下马背,髋骨骨折,被送到急诊室,那么,医院不会让他回家,会坚持送他去疗养院。但是,我祖父生活在前现代社会,可以按照他自己的选择来生活,家人的任务就是实现他的愿望。
我祖父差不多110岁才过世。他从公共汽车上摔下来,伤到了头部。当时, 他要去附近镇上的法院办事——这事本身就够疯狂的,但是,对他很重要。 在他下车的时候,公共汽车启动了,虽然有家人陪伴,他还是摔倒了,很可能是形成了硬脑膜下血肿——颅内出血。我叔叔把他接回家,几天以后他就去世了。他得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一直到死,家人都陪在他身边。
活得久了,问题来了
纵观人类历史,大多数时期,那些能够活到老年的极少数人,经历和斯塔拉姆·葛文德大体相似。在几代人构成的体系里(通常是三代同堂),老年人得享充分的照顾。即便在核心家庭取代大家庭(在北欧,这种情况几百年前就已经发生了)后,家人也不会丢下老年人独自对付老龄疾病。一到成家立业的年龄,孩子们一般就会离开父母。但是,如果父母活到很老,通常会有一个孩子(往往是最小的女儿)留下。这就是19世纪中期马萨诸塞州阿默斯特的诗人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的命运。她哥哥离开了父母家,结婚,成立了自己的家庭,而她和她的妹妹同父母共同生活,直到他们去世。结果她父亲活到71岁,那个时候,她已经40多岁了,而她的母亲活得更久。她和她妹妹终身住在父母的家里。
[1] 美国传奇诗人,诗风凝练婉约、意向清新,被视为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的先驱之一。——编者注
狄金森父母在美国的生活与斯塔拉姆·葛文德在印度的生活大不相同,但是他们所依赖的系统有着共同的好处,即能轻松解决老年人的居家照顾问题,用不着攒钱买疗养院床位,或者安排送餐服务。按照常理,父母若选择生活在自己家里,其所养育的一个或者几个子女会负责居家照顾。但在当代社会里,老龄和病弱已经从由几代人共同扶助逐渐演变成一种个人独力支撑的状态,或者由医疗和养老机构协助。这种情况是怎样发生的?我们怎么从斯塔拉姆·葛文德的生活过渡到了爱丽丝·霍布森的生活?
答案之一是社会老龄结构本身改变了。过去,能够活到老年的人并不多见,而那些能够活到老年的人常常作为传统、知识和历史的维护者,具有特殊的作用。一直到死,他们往往维持着一家之长的地位和权威。在很多社会, 老年人不仅享有(晚辈的)尊重和顺从,而且主持神圣仪式,支配政治权力。老年人倍享尊崇,以至于在报告年龄的时候,人们往往假装比实际年龄年长,而不是年轻。
人口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为“岁数累积”,并设计了复杂的定量改变方法,以纠正人口普查中的年龄谎报情况。他们还注意到,在18世纪的美国和欧洲, 谎话的方向发生了改变。今天,人们经常对人口普查员低报他们的年龄,而对过往人口普查的研究则揭示,曾经的人们高报他们的年龄——每个人都渴求老年人享有的尊荣。
但是,高龄不再具有稀缺价值。在美国,1790年的时候,65岁以上的人在人口中的比例不到2%,今天,这个比例已经上升到14%。在德国、意大利和日本,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20%。现在,中国是地球上第一个老年人超过1亿的国家。
如今由于信息与传播技术(始于印刷术并扩展到互联网)的发达,老年人不再独有对知识和智慧的掌握,他们的地位动摇了,崇老文化瓦解了。新技术创造了新职业,要求新的专业技能,进一步破坏了经验和人情练达的独有价值。曾几何时,我们会向一个老前辈求教如何认知世界,现在则直接上谷歌查询;如果不懂电脑,我们的第一个念头也是求助一位少年达人。
寿命的延长改变了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农耕时代,长寿的父母往往为奋斗中的年轻夫妻提供他们需要的家庭稳定、进取建议及经济庇护。像我爷爷那样的地主往往到死都紧紧抓住财产权,为了照顾父母而奉献一切的子孙则可望继承更多的家业,至少比离开父母的子孙分得更多。但是,一旦父母的寿命显著延长,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摩擦就会加剧。对年轻人而言,传统的家庭制度不再是安全的来源,而是对控制权(对财产、财务,甚至其生活方式的最基本的决定)的争夺。
实际上,在我祖父斯塔拉姆的传统家庭里,代际关系一直都很紧张。你可以想象我叔叔们的感受:他们的父亲一百岁了,而他们自己也已经进入老年,却还在苦苦等待着继承土地,获得经济上的独立。我听说村里有些人家老年人和成年子女为土地和金钱发生激烈的斗争。在我祖父生命的最后一年,他和我借住其家的叔叔之间爆发了愤怒的争吵。争吵的起因不详,可能是我叔叔未经祖父的同意做了一个生意上的决策;也许是我祖父想出门而家里没人愿意陪同他;也许是他喜欢开着窗户睡觉,而他们喜欢关着窗户睡觉。不管是什么原因,吵架的结果(得看故事的主诉人是谁)或者是斯塔拉姆在夜深人静之时怒气冲冲地跑出家门,或者是他被锁在门外。他一个人去了几千米之外的一个亲戚家,两个月都不肯回来。
经济全球化戏剧性地改变了年轻人的生存境遇。国家的繁荣有赖于他们逃离家庭期望的束缚,走自己的路——去任何能够找到工作的地方,做任何喜欢的工作,同任何自己喜欢的人结婚。
这就是我父亲告别印度的犹提去了美利坚俄亥俄州的道路。他先是离开祖辈居住的村子去那格浦尔上大学,然后又因为事业机会到了美国。随着事业的成功,他往家里寄的钱越来越多,为他父亲和兄弟盖了新房子,给村里提供干净的饮用水和电话,修建的灌溉系统使庄稼在雨水不丰沛的年份也能保证收成。他甚至在附近修建了一所以他母亲名字命名的乡村大学。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离开了村子,不会再回去。
虽然美国人对待老年人的方式让我父亲感到困扰,但是,我祖父之所以能够维持传统的老年生活方式,是因为父亲的兄弟姊妹没有像他那样离乡背井。在我们怀旧式的遐想里,祖父那样的老年生活是值得向往的。但是,我们终归无法拥有那样的老年生活,原因是我们并不需要那样的生活。历史的发展轨迹非常清楚:一旦人们拥有告别传统生活方式的足够的资源和机会,他们就会义无反顾地拥抱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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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人似乎并不特别为孩子的离开而难过。历史学家发现,在工业化时代,老年人大多没有经济上的困难,他们并不为独自生活而难过。相反,随着经济的发展,财产权模式也发生了改变。子女离家去外地找寻机会,那些长寿的父母发现他们可以卖掉土地而无须把土地传给孩子。工资上涨和退休金制度使得越来越多的老人得以积攒存款和财富, 从而使他们能够在经济上安排好自己的老年生活,无须一直劳作到死。“退休”(退而休养)的生命格局开始形成。
20世纪初,人均寿命不足50岁,到20世纪30年代,随着营养和环境卫生的改善、医疗护理的进步,人均寿命已经攀升到60多岁。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家庭规模从平均7个子女下降到3个。母亲生育最后一个孩子的年龄也下降了——从绝经到30岁甚至30岁以下。结果,更多的人能活着看见儿女长大成人。20世纪初,最后一个孩子21岁时,母亲是50岁,而之前一个世纪,则是60多岁。父母或者子女操心老年问题的时间推迟了10年甚至更久。
所以,就像他们的子女一样,他们要做的事情就是向前看。有了机会以后,父母和子女都把彼此的分离视为一种自由。一旦老年人在经济上有办法独立,他们就会选择社会学家所谓的“有距离的亲密”。20世纪初,65岁以上的美国人中,60%与一个孩子同住;而到了60年代,这个数字已经下降到25%;到1975年,则已只有15%。这个趋势席卷世界。年过80的欧洲人只有10%与子女同住,大约一半的人完全独居,没有伴侣。在亚洲人的传统观念里,年迈的父母独自居住被视为让子女丢脸的事(我父亲就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同样的改变也正在发生。在中国、日本、韩国,国家统计数据表明,老年人独居的比例迅速攀升。
这实际上代表着一种极大的进步,老年人的选择显著增加。1960年,亚利桑那州的房地产开发商戴尔·韦伯(Del Webb)推广了“退休社区”(retirement community)一词,并在菲利克斯推出了太阳城社区。这是最早将居民仅限于退休老人的社区。在当时,这个想法广受质疑,大多数开发商认为老年人希望和其他年龄段的人有更多的接触。韦伯不赞同。他认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老年人并不愿意像我祖父那样过着儿孙绕膝的生活。对于人们希望如何安排所谓的“余闲岁月”,韦伯有不同的理解,并据此修建了太阳城。太阳城有一个高尔夫球场、一个购物商场和一个活动中心,提供了积极的娱乐空间,以及与跟他们同样的人一起外出吃饭的机会。韦伯的想法广受欢迎,在欧洲、美国,甚至在亚洲,退休社区已成为常见的景象。
对于那些没兴趣搬到这种社区的人,例如,爱丽丝·霍布森,则选择住在家里、按照自己的方式自主生活,这既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可行的。这个情形值得庆贺。可以说,从历史上来看,对于老年人来说,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代了。代际之间的权力角逐关系通过重新协商而化解,方式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与其说老年人丧失了传统的地位和控制权,不如说他们分享了新的地位和控制权。现代化并没有降低老年人的地位,而只是降低了家庭的地位。它赋予人们,包括年轻人和老年人,一种更多自由(包括更少受制于其他几代人的自由)、自主、自助的生活方式。老年人不再受到崇拜,但那并不是因为被对年轻人的崇拜所代替,而是代之以对独立的自我崇拜。
活得久了,问题来了
这种生活方式也存在一个问题。人们对独立和自助的尊崇没有考虑到生活的现实,独立、自助的境遇早晚会变得不可能。严重的老年疾病或者衰老早晚会来袭,这就像日落一样无可避免。新的问题随之产生:当独立、自助的生活不能再维持时,我们该怎么办?
1992年,爱丽丝84岁,她的健康状况好得令人诧异。她换了假牙,双眼做了白内障摘除手术。除此之外,她没什么大病,也没住过医院。她仍然和她的朋友波莉一起上健身房,仍然自己购物、做家务。吉姆和娜恩提出把他们家的地下室改为她的卧室,让她搬到那里去住,生活会方便一些。但她却不愿意,她无意改变自助的独居生活。
不久,情况开始发生变化。有一次和家人去山间度假时,爱丽丝没来吃午饭。家人在别人的屋子里找到了她,其时她正疑惑家人去了哪里,以前从来没见她这么糊涂过。接下来的几天,家人密切关注她,但是,没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我们就把这件事淡忘了。
有一天下午,娜恩去爱丽丝家里看望她的时候,发现她的腿上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瘀斑。她跌倒了吗?起初,爱丽丝否认。但是,后来她承认自己吃了一片安眠药后,曾走木制楼梯去地下室。她坚称只是滑倒,这种事情谁都可能发生,下次她会小心些。然而,很快她就接连摔倒了好几次,只是没有摔断骨头,但是,家人很担心。于是,吉姆采取了当今所有家庭都会采取的行动——带她去看医生。
医生做了些检查,发现她有骨质疏松症,就推荐她补钙。他询问了她既往服用的药,又给她开了新的处方。但实际情况是,医生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爱丽丝的问题不是他解决得了的。她已经步履不稳、记忆衰退,失能、失智的情形越来越严重。她的独立生活状态维持不了多久了。但是医生提供不了解决方案,他甚至说不好将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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